• 2011-11-01

    看得见的香港(六) - [多么精彩的世界]

    第二天早上6点多我就醒了。我拉开窗帘看清晨的香港,街上没有行人,偶尔有运货的车子,香港的房子安安静静的立在街上,我偷偷地拍了张照片。

    我在电视里看见过无数次某个人坐上计程车说:麻烦你,去中环。中环是什么,我从来没仔细想过,到我真正站在中环的天桥上看见脚步匆匆的上班族,才有了确切的概念。那是我见过无数次的写字楼和穿梭其间西装革履的上班族,马路上是亮闪闪的双层公车和标志性的红色出租车,抬头是半层楼高的广告牌,围栏上有拉着选举的横幅。可惜当时我站在那里却气急败坏,因为花了一个钟头我也没有找到去浅水湾的公交车。

    我只能决定不去浅水湾了。一个钟头后我决定好好看看中环,既然我不必在这里上班。

    Tag:
  • 2011-08-07

    看得见的香港(五) - [多么精彩的世界]

    我在中环看见了泰美斯女神。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那就是泰美斯女神,晚上看过去,立法大楼的上面只有一团黑影。我只是隐约觉得那个在电视里出现了无数次的正义女神应该在那个位置。所以我当时由衷赞叹的是立法会的拱廊,光是看着它就会想起曾经漫步在这里的故事里的人,这里完全和电影里一样美,我和Echo坐在门槛上聊天,身后是一圈一圈的拱廊,真可惜当时没有一个相机把那一刻纪录下来。

    立法会大楼前身是最高法院大楼,于1900年开始动工兴建,1903年奠基,由于缺乏石匠与合适的花岗岩,工程至1912年才完成。191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的揭幕典礼上,当时的首席大法官皮葛说:“即使他日维多利亚城不复存在,海港被淤泥壅塞,香港会所坍塌湮没,这座大楼仍将巍然矗立,如金字塔,为远东的睿智留下见证。”

    “远东的睿智”后来通过一部叫做《壹号皇庭》的电视剧走进我的视线,右手天枰、左手持剑、蒙着眼睛的正义女神完美的阐释了法律精神,比起其他美术书里身材丰腴妩媚多姿的女神,她只有对于公平正义的象征意义,从这个角度而言,她不像其他希腊神话中的神祗有各种人类的感情或缺点,她是终极意义上的神。

     

    1978年因为修建地铁,大楼需要紧急修护,最高法院从此迁出,1985年作为立法会大楼重新揭幕,每个星期三,香港的立法会议员们在这里聚首商议香港大小事情。1997年后香港拥有的自己的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在中环的炮台里的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距离立法会大楼也不过几分钟的路程。

    虽然有了自己的终审法院,香港终于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拿到了司法终审权,但香港宪章性文件《香港基本法》因为同时是全国性的法律,最终解释权并不属于香港终审法院,而是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以能否继续保持香港司法的独立性也就成了香港法律界忧心忡忡的事情。

    今年7月,立法会将搬出立法会大楼,据说终审法院将重新迁回即将100岁的这座新古典主义大楼,泰美斯女神也终于可以重新在她的脚下听到她代表的老课题司法。

    后来第二天白天中午,我坐在立法会大楼前休息,再一次感叹,她和电影电视中没有丝毫的差别,但同样也发现在中环的摩天大楼的水泥森林中她其实有些渺小,大约再美的镜头终究也只能呈现现实的一部分。

     

     

    Tag:
  • 2011-07-23

    看得见的香港(四) - [多么精彩的世界]

    去香港之前,公司的同事问你跟谁一起去啊,我说一个人,然后他们便会愣一下,然后称赞一下我的独立之类,再然后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于是我就说其实香港有朋友在那里念书,所以也不算一个人去玩。于是大家就好像松了一口气。旅行一定要和别人一起吗?我想至少得独自旅行一次才有可能知道答案,不是吗。

    我在香港的朋友是Echo,她在香港读新闻。我上一次见到她是去年夏天我离开上海请她吃饭,那天她和兔斯基走进电梯里我们挥手说byebye,电梯门关上后我想下次再见到她们是什么时候呢。是下午5点在朗豪坊的HM的收银台前。除了为了婚礼变得惊人地瘦,Echo似乎没有变化,她还是很耐心的听你讲话,话里总是会用到“喔”“闹”“一缸”。我们在旁边的茶餐厅吃饭,我点的好像是一碗鱼丸类似米线之类的东西,我唯一庆幸的就是我已经忘记了它的味道,后来的两天我也始终找不到勇气去尝试广东小吃。Echo看着我贴满纸条的旅游书无限怀疑地问:你真得会都去吗?你真得能都去吗?嗯,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

    Tag:香港 旅行
  • 2011-07-23

    看得见的香港(三) - [多么精彩的世界]

    我后来终于在朗豪坊的HM后面找到了旺角地铁站,那时我恍然大悟我一路看到的红色标示其实就是地铁,就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如果地铁标志能够统一对于游客来说是多么方便,尤其是几乎没研究过交通线路就跑来的游客。我在711买了电话卡在地铁里买了八达通坐了一站路到达了太子站。

    太子站有ABCDE四个方向的出口,从A或者E出口上弥敦道左转至界限街就是我的酒店,步行大约5分钟,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当我第一次从太子站出来面对写满陌生路名的出口时,我鬼使神差地选择了写着旺角警署的B出口,也许是因为警署看上去比较有安全感,也许是对选择题没把握的时候我永远会选B。

    B和E出口能差多少呢,无非就是一个地铁站的距离而已,而事实是我几乎像孙悟空在至尊宝的人生上绕了一圈后才走回到的起点。弥敦道、太子道西、荔枝角道和界限街构成了下面黄色的倒梯形,而我很荣幸的,沿着红线走完了最长的三条边(其中还岔到塘尾道上绕了一圈),实际正确蓝色的路线连条马路都不需要过。

    下午四点左右我找到了我的酒店,关上房门丢开箱子的那一刻我长长舒了口气,我已经累得只想躺着了,在我的旅行终于可以正式开始的时候。

    Tag:
  • 2011-07-19

    看得见的香港(二) - [多么精彩的世界]

    我住的地方叫做太子。后来某日我等着过马路的时候看见太子道的英文名其实是Prince Edward,我才知道这个太子指的是爱德华王子,也就是后来的温莎公爵。(百度百科:1922年4月,英皇储爱德华王子到访香港,参观了该区一条主要道路,其后被命名为太子道。)这让我意识到香港那些洋气的路名实际意思其实非常简单,比如轩尼诗道命名自香港第8任港督John Pope Hennessy,而弥敦道命名自第13任港督Sir Matthew Nathan 

    事实上,如果你看着google香港地图比对道路的中英文名称,就可以感受到中文和英文相互音译对方的努力/费劲:士丹利街=Stanley Str,嘉咸街=Graham Str,砵甸乍街=Pottinger Str……这样费解的中文地名遍布中环,而旺角附近中文名则友好很多:山东街、广东道、花园街、洗衣街,但外国人大约得抓耳挠腮很久才能理解Sai See Str. 其实就是Laundry Str。而在街名之外,中环附近散布着咖啡馆画廊以及著名的兰桂坊,从汇丰大厦出来西装革履的banker们流利地说着英文,这里的一切都和街道名称一样西化;而在旺角,夜市贯穿花园街通菜街,扑面而来的是地地道道热热闹闹的中国风。

    好吧,我没拍旺角,因为每天晚上回去的时候已经累得没心情照相了,不过豆瓣上的Αkǐ 。拍出了很赞的香港: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49550537/?start=0

  • 2011-07-16

    看得见的香港(一) - [多么精彩的世界]

    坐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的时候,我已经激动得不行了。我觉得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把艾敬的《我的1997》放进ipod里,要知道我可会真得站在红勘体育馆里。当然和所有的兴奋一样,它持续了一会就消失了,我在机场里买了本两块钱的伊周前前后后翻了两遍等来了飞机,感觉跟出差差不多,后来又在深圳机场的B楼上下转了两圈找到了去香港的大巴,卖票的小姐给了我一张写着“九龙”的贴纸,我学着其他等巴士的人把它贴在衣服上,对面的一家人吃着肯德基吵吵闹闹得说着去台湾的事情。然后我就这样坐上了大巴,到了香港。

    我最先看到的地名是“天水围”,后来一大片矮房子就在高速公路的环绕中出现了,所以我最先看到是一个完全不“香港”的地方。我唯一知道的就是那部得奖的电影《天水围的日与夜》,然后他就在视线中匆匆消失了,我怀疑它会不会跟它偏僻的位置一样尴尬。后来通过巴士窗看见香港的街道时我再次有了精神,它们和电影电视里一模一样,只是显得有些迷你,林林总总写着繁体字的招牌明确地告诉我这里就是香港,那个曾经装在我家各代电视机里的香港。 

    我在旺角下车,之前在九龙的时候我问那个督促大家下车的小孩该怎么去旺角(因为我的贴纸着九龙),他用非常港的普通话说:“上册,上册,旺角系最后一站,这里是九龙。”所以九龙和旺角不在一个地方,虽然我知道这两个地名比知道徐家汇要早很多年,但地理上我对他们一无所知,实际上地理上,我对整个香港都一无所知。

    真正在旺角下车了之后,我觉得情况比九龙可控一些,这里似乎都是井字形的街道,至少我能分得清方向不是吗。街上的人很多,走得又很快,时不时驶过的巴士快得可以带起一阵风。每个人都很清楚自己要去哪里,当然也包括我,只是我不知道我要怎么过去。我装作很有信心地拖着箱子走了一会以配合周围的氛围,希望找到个没人的地方弄清楚怎么去地铁站后再自信满满地回到街道上,当然这种想法很快就被深度迷路的恐惧打败,起先我拿出在深圳机场买的地图查看,然后迅速放回包里,但很快我就手握地图边走边看了。我就是一个初次到港的内地游客,我身后拖着贴着深圳机场标签的行李箱,跟这条繁忙的街道格格不入,又怎样呢?我喜欢这里,尽管我找不到北,好吧,其实那时我不大喜欢这里,我为找不到北焦躁不已。

    Tag:
  • 2011-04-29

    如果你也是第一次去香港 - [脚踏水泥地]

    游记我最讨厌的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那种,我来到了……让我想起了……于是我……我我我我我,这种叫做日记,不是游记,更不能放在一本铜版纸印刷标价20元的杂志里卖,我读《西班牙游记》,要看的是西班牙,不是你你你你,世界上我最不care就是那些你你你你的生活了。我去了香港,那么我跟你讲的是香港

    1. 定一个计划

    我是一个人第一次去香港,所以3月底的行程,2月就开始准备,因为习惯性拖拉这次特地列了计划表,包括几时搜集资料,几时定行程。通过携程定酒店的话,越早越好,因为便宜的酒店很早就会被定完,另外携程单独定机票和酒店的价格会跟打包定有点差别,建议比较清楚。通过自由行打包定的好处是可以选择定巴士票啊,海洋公园迪斯尼门票其他很多东西。比较全比较方便。

    2. 搜集资料

    买了两本香港旅游的书,一本是很游客的《香港一本就go》,一本是《私家香港》,总体我觉得各有各的用处。游客书信息量很大,按旅游的主题,香港各个区域介绍,找起来比较方便,但这本信息有一些离谱的错误,比如汇丰大厦图片下面写着中银大厦,这个倒没什么,但公交车站位子完全说错,直接导致我第一天在中环找了一个钟头去赤柱的车站。《私家香港》是港人说港,确实介绍了一些普通游客书上没有的地方,另外就是信息可以同另一本对照起来。但总体说来书最大的作用就是告诉你香港哪里有什么。但具体的交通,我觉得还是应该再弄一本香港的公交书什么的,虽然无数人跟我说:“那里很小,走走就到了”,但真得要找个地方,尤其是公交站,没有详细的信息,会很费时间。

    3. 从深圳到香港

    机票酒店都是用携程定的,因为南京直接去香港的班次好少,所以先飞深圳,然后从深圳坐大巴去香港。大巴票在携程自由行里就可以定好。通过深圳湾入港,大约两个钟头可以从深圳机场到旺角。而从罗湖好像需要三个钟头。机场快线最最最重要的是搞清楚哪里上车,我回去时,找上车的地方又找了很久,找到后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打车去深圳湾。去罗湖的快线在尖沙咀海港城的爱马仕和香奈儿中间,有一个大巴不断开出来的地方,有很多人排队,走进去左拐就是买巴士票的地方。走深圳湾时间短,但是在哪上车就不知道了,下次去时问问清楚。

    4. 香港地铁

    在香港的交通主要用八达通。类似于公交卡,坐地铁坐公交坐出租,7-11便利店买东西都可以使用,非常方便。在地铁站里可以买到,要付50元押金。我这次主要是坐地铁,且基本在荃湾线和港岛线上活动,香港的地铁还是很贵的,3天半里地铁上估计要花100块。

    5. 通讯

    之前也是看帖子记了一堆电话卡的名字,但实际是拖着箱子走到7-11里跟店员说:买电话卡。店员问:有电话号码的还是没电话号码的。答:有电话号码。然后就付60元拿到了电话卡,就是“IDD 至抵傾儲值咭”(名字很鸟语,回去打开一看,仍然是中国移动的。。。)。

    电话卡的重点不是买而是使用,首先要开通上网功能,按说明书上发短信开通了7天包流量的通讯服务(其实应该两天两天的包哎,7天一下扣掉很多很多钱)。扣钱立竿见影,但是扣了钱,死活上不了网,你说说,又说打电话问,结果讲鸟语,中国移动你讲鸟语我就不认得你了么,听了半天鸟语也不明白他在讲什么,大概是手机型号的问题,爷爷的,从那时起我就隐隐觉得买不买iphone其实由不得你。最后在设置了无线接入点(GPRS&streaming:peoples.net),才解决了问题,所以去之前先搞清楚自己的手机在那边怎么用很重要。

    我觉得上网功能非常非常重要,因为google地图实时显示自己的方位,所以一路上我都是走两步看眼google地图,纠正了无数次错误。另外就是香港发短信还是很贵的,好像5毛钱一条,所以就用微博发短信,用上微博后就发现很好用,走到哪里拍下来传上去很方便,大家一评论,一个人也不觉得孤单。另外上传的图片质量应该设置为高,反正包流量了,让他传去。

    值得一提的是我去没带电脑,其实带个小小的上网本还是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另外从香港打电话回内地区号前不用加0,打到上海就拨8621XXXX。

    然后就可以开始游香港了,香港怎么玩,之前也问了很多人意见,但真正到那里,还是有很多自己的心得,这些回头再说。

     

    附:豆瓣的我要去香港小站:

    http://site.douban.com/widget/notes/97994/note/90686456/

    Tag:
  • 2011-03-05

    我们在义无反顾地奔向何方 - [读书]


    我们生在起跑线上,差不多从懂事起,我们就可以看见这条笔直的跑道以及远处一个一个的坐标:小学、中学、大学;工作、结婚、生子;车子、房子、100万、1000万、一亿……这大约就像某种兑奖活动,集齐以上全套,可以兑到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在这场长跑中遇到的很多人都几乎拍着胸脯保证这条消息的可靠性,但我还是时不时地疑惑,尤其在全力冲向幸福的过程中却感受不到幸福的时候。我真得在跑向正确的方向吗?如果我集齐了一整套仍然不幸福怎么办?不幸福的过程能通向幸福的终点吗?谁把我放到这个赛场里来的?谁设定了这场赛跑?我为什么要拼了命的跑步,就因为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冲刺么?

    我是什么?人是什么?世界是什么?死亡是什么?人生是什么?

    是的,我会怀疑人生,我很难不怀疑人生,尤其生活在一个如此令人困惑的时代。虽然很多人觉得怀疑人生纯粹浪费时间,有限的时间应该放在更重要的地方,比如股指期货或者限购政策,但那种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感觉总会把我拉回到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上。这让我非常担心,因为似乎别人很少问为什么,他们总是理所当然地知道很多事情,那种如此理所当然地态度时常令我对自己的无知羞愧万分,只能学着他们的样子理所当然地点头,以免大家发现我是个一无所知的傻瓜。这种火星人佯装地球人的生活充满了压力,因为你不知道你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你还得硬着头皮做下去,结果就是我总是得偷瞄别人的做法,以防出错。就像考试,你不知道自己抄的这些是什么,但隔壁桌的优等生似乎知道,于是生活就是找到那个优等生——俗称成功范例,然后抄写。我的人生就是一场剽窃吗?用别人的生活拼拼凑凑,我为什么会问为什么呢?为什么别人不问为什么呢?他们是知道答案还是不在乎答案?哦,天啊,我又开始像一个火星人一样问为什么了,我应该装做地球人,地球人什么都知道。

    而现在我读完了《苏菲的世界》,真得真得长长舒了一口气。

    用乔斯坦的话或者少校的话说,世界如果是一场魔术师从礼帽中拉出兔子的戏法,我们就是生活在兔子毛中的微生物,只是有些人已经习惯了兔子毛深处温暖舒适的环境。而另一些在兔毛尖上努力想弄清楚这场不可思议的戏法。 三千年来,我们中许多人努力地爬到兔毛尖上,尽其所能一点一点地试图搞明白这场戏法: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从笛卡尔到康德,从黑格尔到马克思,从达尔文到佛洛依德到萨特,就像杰克的神奇豆子,由最初的那个“为什么”开始,文明生根发芽,衍生成今年的参天大树。知识从来都不是割裂的数学、物理、化学、艺术,他们彼此间共通联系,相互促进发展。为什么莎士比亚会问to be or not to be,为什么笛卡尔决定用数学研究哲学,为什么拜伦浪漫得无可救药,为什么黑格尔能够提出辩证法,为什么萨特的人文主义比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悲观得多……乔斯坦通过科学的鼻祖哲学将他们串联起来,前因后果于是脉络分明。如此多的为什么在一本书里被解答,以至于我读每章的时候都像在看福尔摩斯揭示真相时心跳加速。

    那么,我知道我在跑向何方了么?嗯,我还是不知道。像苏格拉底说的: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而乐观地看,知道了这一点,我也就不完全算一无所知了。而且我知道了许多人甚至连自己一无所知都不知道,跟着他们走很可能被带到沟里去,从这一点上我已经迈出了拥有独立人格的第一步。这足以让我沾沾自喜好一阵子了。

    而对于哲学,这门神秘莫测的学科其实远没有想象中复杂,入门的唯一条件仅需要你保持好奇心,而讨论的问题绝不会涉及脱氧核糖核酸之类费解的字眼。都是孩子也在问的最简单不过的问题,比如世界是什么?基本上他无法解决你生活中的任何实际问题,但告诉我困惑的原因或者古往今来有无数人同我一样困惑后,我虽然困惑却不再焦虑了。就像猫需要喂了猫粮一样,人需要知道真相,或者至少知道自己在通往真相的路上。

    PS:关于哲学的八卦:

    1.       苏格拉底说他并非一个智者,只是一个爱好智慧的人,英文写作philosopher,现在叫做哲学家。

    2.       书中很多著名哲学家都相当长寿,很多都活到了七八十岁,早夭的几位死于肺结核或霍乱。所以哲学是一门非常养生的科学。

    3.       看过本书后,我就觉得今年的电影XXXX一点也不酷了,奥斯卡的评委中显然有人读过《苏菲的世界》,并作出了明智的选择。

    4.       last but not least:柏拉图很可能是一个大帅哥。

     

     

  • 2011-02-15

    Godiva夫人 - [美不胜收]

    Godiva夫人的基本故事是考文垂的百姓因为不堪忍受税赋之苦,于是找到领主夫人Godiva夫人,Godiva夫人为百姓向领主再三请命未果,于是宣称如果不降税率,则骑着马在考文垂裸奔一圈。领主不答应,于是Godiva夫人果然脱了衣服在街上裸奔了一圈,而百姓出于敬重,全都闭门不看。最终领主不得不降低了税赋。也有人说,Godiva夫人想起裸奔是因为领主说贱民在垂涎她的美色,于是Godiva夫人才决定裸奔,而百姓很有骨气地关上了窗户。

    在理查 亚摩的《都是夏娃惹得祸里》,故事则有了一个小小的改变,他在故事讲述了Godiva夫人心里活动,Godiva夫人觉得“她觉得可以想法子,既可帮助科芬垂的老百姓,也可以趁此机会恣意的玩一阵子”,而且“不管怎么样,她是非这么办不可了,因为,这已经渐渐变成一种不可遏止的冲动”,于是裸奔的计划摆到了领主的面前,领主大人觉得也许答应她,她反而没这么起劲了。结果Godiva夫人真得去准备裸奔了。领主于是发出通告,命令大家关紧门窗,谁也不许看。Godiva夫人好容易脱了衣服骑了马来到街上却发现没有一个人,她甚至喊也喊不出来,在街上折腾了一天后回到家里,她的自信彻底崩溃了,她已经不知道自己以前那种颠倒众生的魅力究竟是什么,于是从此之后她只穿保守的衣服,而乐不可支的领主自然降低了税赋。

    两个版本我都挺喜欢,比如那些你猜我看,我就偏偏不看的考文垂人民,我可以想象他们在听完领主对他们的评价后怒气冲冲地摔上门。你要说他们被利用了,你要说不看白不看,但我就喜欢这种说不看就不看,不挖空了脑袋找理由去看的坚决。而第二个版本里这个要展示自己美丽的夫人,让这个为民请命的故事生动了许多,Godiva夫人从道德的牌坊上一下跳到了活色生香的现实世界,羞涩有羞涩的美,自信有自信的美,当披着长发的Godiva夫人一丝不挂地骑在马背上,索性耸耸肩,笑一笑,神气地驰骋一番,或者干脆晒场日光浴。就像以Godiva夫人命名的巧克力上的她一样。

    PS:油画为英国画家John Collier1898年的《马背上的Godiva夫人》,那捧头发真美呀~~

    我是看到豆瓣的这条知道这些的: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823706234/

    李敖的《大义裸体》中提到了《都是夏娃惹得祸》中Godiva夫人的故事

    http://www.eol.cn/liaoarticle_1914/20060323/t20060323_140988.shtml

  • 2011-01-29

    Mr. Moonshine - [看电视]

     

    他轻佻,狡猾,他喜欢语带双关地说话,有非常好的幽默感。他常常努起嘴,侧过脸看着你,那样子有几分孩子气,但其实他只是在思考怎样杀了你比较有趣。比起CW的其他Bad boy男二号,死去还是继续忍受活着已不是困扰Damon Salvatore的问题,他已经死了,在一百四十几年前。

    对吸血鬼的故事我常常困惑,几时起棺材里的德库拉伯爵当起了情圣的代言人?如果给弗兰肯斯坦的科学怪人安排个几百年的惊情,是不是姑娘们也会为他神魂颠倒?还有永驻的青春,静止的是否只有他们的身体?他们是变成一个25岁身体里的200岁老头还是一个活了200年25岁青年?当然还有他们的永生,如果生与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那么当人从死亡的诅咒中脱离出来后,活着还有没有意义?

    不过,吸血鬼也没有逃脱死亡,他们只是不知道哪天自己会被木桩穿透心脏,但他们显然比人类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这一点来说,成为一个吸血鬼是相当诱人的。你可以想象来自十四世纪的Katherine可以一遍晃着装着鲜血的酒杯一边讲述1600年:“他们烧死那个天文学家的时候,我就在罗马,后来我去了伦敦,那时莎士比亚刚刚声名鹊起……”所有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终会由时间给出一个答案,而作为一个吸血鬼的优势是,你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

    当然CW并不是历史频道,我们无缘见到Katherine讲述文艺复兴或者Salvatore兄弟讲述南北战争。在CW,Damon不会拍拍Elena的肩膀说:孩子,让我们来谈谈美国内战与重建吧。在以15~35岁女性为目标收视群的CW,170岁仍然smoking hot的Damon Salvatore在告诉戒备的Elena他爱她后,忧伤地感叹:我多希望你可以记住这些,但你不可以。然后抹去她的记忆不带走一丝云彩地消失在窗外。嗯,作为一个正处在15~35岁间的女性,我承认,这比美国内战之类的话题简捷有效得多。

    Damon还是时不时地倒杯酒或者倒杯血,在壁炉的火光中思索下他这个不太顺利的世纪。他追了145年Katherine和现在的黄毛丫头Elena都声称只爱他那个多愁善感的弟弟。他削尖木头和掏出人心脏的手法依然麻利,但已经很久没有袭击过平民。他从一个破坏者变成了守护者,在杀死重伤不治的Rose时,他甚至替她制造了甜美梦境,梦里Rose回到了她英国的家乡,那里有马匹,有树林,她依然穿着长裙留着长发,没有恐惧逃亡,没有痛苦。而梦外一手抱着Rose一手举起木桩的Damon流下了眼泪。

    之后,Damon重新躺回马路上,很快捕获了一个前来施救的女孩。女孩哭着求他不要伤害她,Damon看着她忽然满眼哀伤:我不得不,我不是人类,我想念做为人类的时光,这种想念胜过了一切,这是我最大的秘密,可人类,却只能承受那么点痛苦。

    做人好还是做鬼好呢?这真是一个算不清的问题。